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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县组织工作报告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作者: 来源:日期:2008-4-2 9:29:37 阅览次数: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恒荣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同时,报告还指出: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这更是党的一切工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笔者认为,如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确保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得以贯彻,是当前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首先要在思想上真正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长期以来,党内外不少干部群众认为选人用人是党委的事,是组织部门的事,与普通群众无关,这种认识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相违背的。党章在总纲中写道: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说明,党的各级组织及其成员(包括工作人员)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履行职责,选好用好群众满意的干部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尽的义务,真正的权利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如何选人,选什么样的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是由党委或组织部门凭空决定的,而是必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呼声,由人民群众说了算。因此,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代表人民群众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时,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摆正自己的位置,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群众的需求、好恶、愿望摆在第一位,充分调动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积极性,把干部工作的重心放在全面、准确地获取群众呼声,放在把群众的呼声科学地转化为党委的决策上,以执行者的心态把人民群众满意的、需要的、拥戴的干部选出来、用上去。  
  二、在执行程序时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汇集人民群众智慧,在执行程序时,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提高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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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一是要坚持民主推荐在先,确定考察对象在后。《条例》明文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存在着党委先有考察人选,再下到基层单位进行民主推荐,这种带有组织意图虚民主,是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极大藐视,更是一种违规行为。我们一定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考察对象,确保考察对象符合群众意愿。二是要确保基层群众的参与面。《条例》对领导班子换届以及个别提拔任职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有规定,在操作时要注重增加《条例》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特别是要保证基层群众及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推荐的比例,使推荐结果真正体现群众意愿。三是要保障群众表达真实意愿。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要考虑推荐人员推荐过程中是否方便、是否有碍于情面,要创新方式确保参加推荐的人员能够独立地、隐性地进行推荐。  
  2、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一是要注意扩大预告范围。要尽可能地在服务对象中发布考察预告,让更多基层群众了解考察程序、职位要求;要保证考察预告的时间,一般要在一周以上,以确保群众有足够的时间去获知考察信息和酝酿要反映的情况。二是要保证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数量。在进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要保证一半以上的基层群众或服务对象参加,避免收集上来的仅仅代表领导干部的意见。三是要扩大考察范围。我们要打破单纯地坐在办公室考察的惯例,应采取随机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向考察对象所在社区的居委会、邻居、朋友等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确保了干部考察信息的全面准确。四是要讲究方法,鼓励群众讲真话。一些群众对考察组的同志不熟悉,心存惧怕心理,我们要以谦和的态度和商榷的口气找群众了解情况;一些群众担心反映情况会遭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我们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畅所欲言;一些群众尽管心里有话,但不善言词讲不出来,我们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去启发和引导他们,一点一滴地把群众的意见收集起来。五是考察材料要准确反映群众的评价。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不能在加工、提炼的过程中变味失真。  
  3、在酝酿、讨论决定过程中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一是要坚持两个不用,即: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不用、民主推荐不过半的干部不用。有的干部尽管在某些方面比较优秀,如果过不了群众公认关也不能用。二是要切实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讨论拟提拔对象的任用时,对群众有反映、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表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三是要建立回复制度。建立回复制度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最直接的表现手段。一方面要尽快查实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将查处情况回复给相关群众,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群众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积极性。  
  三、在干部日常管理中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在干部日常管理中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长效机制。一是要面向群众壮大干部监督队伍。要组建由基层群众组成的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由干部监督机关隐形管理,定期交流汇总,及时掌握干部健康状态。二是要面向群众疏通监督渠道。要推广设立干部监督热线电话,开办干部监督或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电子信箱,分级设立干部监督举报信箱。三是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鼓励群众有根据地通过来信来访的方式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引起重视,认真调查核实,查核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对一时难以查明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到人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四是要坚持民主评议搞好监督。民主评议既要分档次,又要抓典型,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当成群众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五是要完善保护机制,让群众敢于监督。要从法律上、制度上建立对群众监督的保密、保护和激励机制,制订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行为,让群众大胆监督。

 

强化党支部书记的能力建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