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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政策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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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城步县委组织部
来源:日期:2008-8-28 8:19:51 阅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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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离任村主职干部 生活补贴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推行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政策? 答:村干部处在工作一线,工作非常辛苦,特别是部分曾工作多年的离任村主职干部,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奉献了毕生精力,现在由于年老体弱,生活比较清苦,有的还很困难。县委、县政府根据湘发[2007]10号文件精神,对离任村主职干部实行生活补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真切关怀。 2、补贴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一、必须是离任村主职干部;二、连续任村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村主职15年以上;三、年满60周岁。 3、村主职干部指哪些对象? 答:村主职干部指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即: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包括解放初期小乡乡长、农会主席,高级社时期的党支部书记、社长,公社化时期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村党组织副职、村民委员会副职、村会计(秘书)、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计生专干等不属村主职干部。 4、补贴对象为什么要确定为连续任主职10年或累计任主职15年以上? 答:根据湘发[2007]10号文件精神和村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各地的财力状况,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工作时间较长的离任村干部实行生活补贴,要求连续任村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村主职15年以上。 5、村主职干部任职及任职时间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职务任免文件和调查情况公示结果。 6、村主职干部交替任职的任职时间如何计算? 答:分期核准任职时间,然后累计任主职时间,按年计算后,所余时间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任职时间。如:李××1965年8月至1970年3月任××村党支部书记;1974年4月至1985年8月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李××的任职是:(1970年3月—1965年8月)+(1985年8月—1974年4月)=4年7个月+11年4个月=15年11个月=16年。 7、副职临时主持主职工作期间算不算主职工作时间? 答:副职临时主持主职工作期间不作主职工作时间计算。 8、主职、副职交替任职的,副职算不算主职时间? 答:任副职期间不计算为主职时间。 9、主职干部受上级组织的委派,到其他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的,其任职、挂职锻炼时间算不算主职任职时间? 答:不算。 10、符合基本条件的离任村主职干部有哪些特殊情况不能享受或暂缓享受补贴政策? 答:(1)受党内撤职以上处分、党内除名或受刑事处罚的(已经平反的除外); (2)被依法罢免的; (3)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任的; (4)在职期间或离任后转为工人或干部身份,并有固定收入来源的; (5)被纪检或司法机关立案正在调查期间的。 11、对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党内除名或受刑事处罚的对象如何理解? 答: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对象是指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纪检部门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纪律处分的;党内除名对象是指党员基本丧失先进性,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本人做出党内除名组织处理的;刑事处罚对象是指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12、村主职干部在职期间或离任后转为工人或干部身份,并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1)离退休干部;(2)退休工人(全民或集体)。 13、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的申报程序有哪些? 答: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 14、个人申请包括哪些内容? 答: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工作简历、任职及任职时间、奖励处分情况、重大历史问题及结论。 15、核实补贴对象的工作方法有哪些? 答:(1)查阅资料。查阅村干部任职文件、年报资料等,核对所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2)走访调查。走访老干部、老党员、部分群众以及离任村干部,调查离任村主职干部的任职、任职时间及是否受过组织纪律处理和刑事处罚,并做好调查记录。 (3)会议座谈。在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乡镇工作组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申请人,部分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参加),对照补贴对象的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年龄、是否受过组织纪律处理或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核实。 (4)公示公告。将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专题调查。公示后,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报上级组织。 16、村上报到乡镇的材料有哪些? 答:(1)个人申请; (2)《历任村(居、社区)主职干部情况调查表》(一式三份); (3)《城步苗族自治县离任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4)《城步苗族自治县离任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对象统计表》(一式三份); (5)《______ 村主职干部任职情况公示表》(一式三份); (6)申请人彩色1寸近照(三张); (7)村“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 (8)公示结果报告单。 17、乡镇上报县委组织部的材料有那些? 答:(1)《历任村主职干部情况调查表》; (2)《城步苗族自治县离任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3)《城步苗族自治县离任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对象统计表》(一式三份); (4)《______ 村主职干部任职情况公示表》(一式三份); (5)《离任村(居、社区)主职干部享受生活补贴公示表》(一式三份); (6)彩色1寸近照(三张)。 (7)村“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 (8)公示结果报告单。 18、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申报审批是否每年进行? 答:是。符合条件的对象于每年7月前,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19、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每月30元,全年补助360元。 20: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资金来自何处? 答: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列支,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21、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采取什么样的兑现方式? 答:年终一次性兑现个人本年度生活补贴。 22、生活补贴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答:(1)定补对象亡故的; (2)在领取补贴期间,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党内除名或刑事处罚的; (3)在领取补贴期间,党员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 (4)经查明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 (5)组织、参与集体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6)不服从组织管理,不支持乡镇、村工作,影响较大的。 23、生活补贴终止需履行哪些程序? 答: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生效终止时间为次年。 24、对于已经查明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理? 答: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属于诈骗、侵占国家财产行为,应终止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的发放,相关部门追缴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5、对于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如何进行处理? 答:村和乡镇党委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材料,及时纠正错误和问题,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26、离任村主职干部户口迁移,应如何申报? 答:离任村主职干部户口迁移,户口仍在本县,应向现居住地所属党组织提交个人申请,现居住地所属党组织负责申报,原工作地所属党组织协助调查核实;户口不在本县,应向原工作地所属党组织提交个人申请,原工作地所属党组织负责调查核实申报。 27、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答: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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